13世纪初叶,蒙古军队西进,攻占了中亚领土后,大批中亚人及波斯人和阿拉伯人被编入“探马赤军”,“上马则备战斗,下马则屯牧养”。当时,他们被称为回回。至元十年(1273),元世祖下令探马赤军“随地人社,与编民等”,大批回回就在“社”的编制下,进行军屯。这些东来的回回,成为我国回族的祖先之一。《明史》有“元时回回遍天下”的记载。但回族正式成为一个民族,则经历了与其他民族的长期杂居演变,到14世纪以后才逐渐形成。“探马赤军”要行军打仗,大部分不能带家眷。他们通过与维吾尔、蒙古和汉族通婚,逐渐使用了汉族的语言文字,但仍保持了伊斯兰教的宗教信仰。由于“探马赤军”是成吉思汗的西域亲军,他们首先征服的是西北地区,所以甘肃、陕西、青海、宁夏、新疆,就成为回回民族居住最多的地区。
元、明时期,吐鲁番就出现了回回民族,不过在吐鲁番地区实现伊斯兰教化以后,这里的回族大都融入到维吾尔族当中。现在居住在吐鲁番的回族,主要是清代以后从西北各省区迁来的。清朝统一新疆后,陕、甘、宁、青等地与吐鲁番地区交往日益密切。因回族信仰伊斯兰教,而吐鲁番地区又是信仰伊斯教的维吾尔族的居住地,所以西北各地回族纷纷到吐鲁番落户。他们当中有的是随军队西进,有的则因经商,或避战乱,或逃灾荒而来,久而久之就定居在吐鲁番了。
居住在吐鲁番回城(新城)的陕西八社回民,在同治年间修建了新城东大寺,这座清真寺成为吐鲁番回族进行宗教活动和文化传播的中心。辛亥革命后,又有一批陕、甘、宁、青等地的回族西迁吐鲁番。特别是20世纪初叶,马仲英曾两次率部进入新疆,吐鲁番曾一度成为马家军的活动集中地之一,被马仲英裹胁的回族群众和不愿跟他败逃的兵士,许多都留居在吐鲁番地区。
回族穆斯林实行教坊制,吐鲁番的回民分属东大寺、西大寺、南关寺、坑坑寺、关厢寺和团结寺6个寺坊。寺坊内设阿旬掌教,主持一切宗教事务。另设教坊乡老数人,组成管理机构,负责宗教活动和处理寺坊管区的教民的公共事务。
吐鲁番各地的回民主要集中在城镇,少部分在农村务农。城镇回民善于经营小本生意,贩卖小吃饮食、土产杂货,或从事驼马运输,或打零杂短工。
现在生活在吐鲁番地区的回族人口,达35000人,人口总数仅次于吐鲁番的维吾尔族和汉族。
回族信仰伊斯兰教,禁吃猪肉、驴肉、马肉,还忌食未经宰杀的牛羊及家禽肉。回族的饮食讲究工艺和色香味,有自己的特点。吐鲁番回族喜欢吃拌面、炒面、烩面、凉粉、凉皮、羊肉泡馍、汤面、揪片子、麻什子、腰子面、油香、锅盔、粉汤、炖羊肉、羊杂碎等。回族的油香、黄面和羊肉粉汤最为出名,受到各族群众的欢迎。喜欢饮浓酽加糖的茯茶、砖茶和三炮台盖碗茶。回族人热情好客,待客时上大盘菜、大碗汤,新上一道菜,残莱即撤,最后上一道甜饭,表示菜已上完。
回族服装,男子多穿白内衣、黑外衣、黑坎肩,戴白色圆帽。女子爱穿短装,戴色泽鲜艳的绣花胸兜,老年妇女一般头戴发网或白色、黑色方巾。妇女爱戴手镯、耳环、戒指、项链和长发夹。
回族民居一般是土木结构的平房,院门门额用砖砌成菱形或方格形装饰。回族的院落住室十分洁净,喜欢种植花卉以增添喜庆和吉祥。家庭窗明几净,对饮食卫生更加注重,族与其他信仰伊斯兰教民族一样,主要的节日有肉孜节和古尔邦节。但不同的是回族将肉孜节(开斋节)视为大节,过得非常隆重。而维吾尔族则把古尔邦节作为最重要的节日。
回民中盛行唱“花儿”,即兴演唱或对唱,有多种曲调,“唱花儿”又称“漫花儿”,在节庆期间举行花儿会,这是青年男女一展歌喉和显示才华、表达爱情的好机会。回族男女青年结婚,一般都要经过提亲、订婚、迎娶、婚礼等过程。结婚三天回门,一个星期后要拜“卧其力妈”(主婚人)。结婚仪式中由阿旬咏诵赞词。
回族的丧俗要按伊斯兰教教规进行,由阿旬念经,净身后用白布包裹,实行土葬,停尸最多不得超过3天。入葬前举行摈礼,由寺坊主持人按惯例要求人们给“口唤”,谅解死者生前的一切过失,如有欠债由子女偿还。然后由寺坊阿旬领着做“乃玛孜”(诵经祈祷),之后将遗体装入木匣抬往墓地。入土时要头北足南,面朝西方(天方圣地),将遗体放入墓穴偏洞(侧室)内,然后用土坯封洞,填土掩埋。亲属要在人死后四天、头七、二七、三七、一月、四十天、百天,举行宗教仪式,念“苏尔”做“乃玛孜”,进行祈祷和祭奠。
回族小孩出生后,除随父姓取名外,还要取一个伊斯兰教的经名。男孩到六七岁时,要按教规举行割礼。 |